为群众办实事丨“看到这些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心里踏实多了”“看到这些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心里踏实多了。”“有人值守学生上下学我们家长安心了。”这是神农架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进行公益诉讼整改现场核实时与工地附近商户和学生家长交谈中听到的话。
2021年6月初,该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位于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城区的部分建筑工地和城区范围内燃气运输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由于工地施工进出口多数与城区主干道或街道相接,大部分未在进出口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或采取相应的安防措施,工地车辆和机械设备进出极易对行人和过往车辆造成风险,发生安全事故。同时,部分建筑工地的塔吊作业区覆盖居民区和人行区,且紧临马路和人行道,过往行人、车辆多且密集,而在起重臂下的范围没有设置任何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的警示标志和保护设施,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中关于建筑施工中的交通管制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燃气企业采取小型货车运送液化气,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车辆经常行驶至人口密集区域或居民小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危化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6月25日,该院依法向安全生产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15日内对燃气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7月9日,该院依法向建设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进行督促、检查bd半岛·体育官网,全力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安全生产主管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均回复了整改情况。近日,经过现场评估,存在的相关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