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利川一KTV被处罚款!
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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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利川一KTV被处罚款!“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规范;无员工培训记录,无消防演练记录;重点单位档案未及时更新;联动启动后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联动控制柜显示备电故障;二楼南侧机械排烟口不能联动启动,标识牌错误;无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位。
限期届满,利川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其未对“无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这一隐患进行及时整改,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利川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bd半岛,应当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测和维修。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未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和维修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防控制室没有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