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工地注意了!使用这种机械将被处罚!大家在工地或者街头,是否看到带有黑色“小尾巴”的挖掘机、叉车、铲车等驶过,并伴随着刺激性的气味,你知道吗?这些机械都属于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它们排出的黑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近日,茶山生态环境分局的工作人员深入某项目工地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查行动,在项目工地,执法人员对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备案文件以及施工方的资质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其中两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执法人员责令施工方暂时停用该机械,在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经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施工项目的工地环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整改存在问题,常态化落实“6个100%”要求,(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切实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开展。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高排放非移动道路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 III 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军用、警用、消防、救护以及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东莞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环城路(含)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茶山各项目负责人注意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的,一旦查处,数据将会被录入“东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移动APP,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处罚。对违反《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规定的,除现场告知使用者暂停使用机械设备外,还将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bd半岛·体育。此外,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以及违反《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规定的施工单位,将协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入年度不良企业行为扣分!
目前,东莞正在全市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专项整治,大家如果看到后面带着黑色“小尾巴”的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等,欢迎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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