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半岛我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了解一下!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高政通告〔2019〕3号)、高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和环保“二维码”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环委办﹝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使用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叉车等及工业企业使用装载机、叉车、柴油四轮车、柴油三轮车、非公路用卡车等。
全范围,全覆盖,不漏一户,不漏一机(械),对城市建成区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及“禁用区”以外机械实施差别化管控,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编码登记、未悬挂环保标牌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有效减少污染排放bd半岛官网。
任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媒介载体,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所在地、主要交通干道、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地悬挂相关标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任务:对全市建筑工程和工业企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晰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水平,建立清单,边排查边要求边整治。
任务:对高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进行分析总结,梳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并形成工作报告。
任务: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
(一)严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领取“二维码”信息采集卡、悬挂环保标牌;
(二)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严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二维码”信息采集卡是否与环保标牌及机械铭牌相符;
(三)严查“禁用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Pmax37kw:≤0.80m-1;Pmax≥37kw:≤0.50m-1;不能有可见烟)执行;
(四)严查“禁用区”以外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I类(2014年9月30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Ⅱ类(2014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值标准执行。
(五)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未悬挂环保标牌或“二维码”信息采集卡与环保标牌及机械铭牌不相符、“禁用区”以外机械进入“禁用区”内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责任人)每年定期年检,并将检测报告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若出现超标情况,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