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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四省养老处长撰文谈:如何依法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记者观察】四省养老处长撰文谈:如何依法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火灾之患猛于虎。消防安全是养老机构安全的底线,事关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重点、提供了遵循,构筑起守护老年人幸福晚景的“防火墙”。《规定》中的哪些内容值得关注?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的重点有哪些?基层实施环节有何难度?为此,本报记者为您梳理了《规定》的要点,并邀请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等地民政厅养老工作相关负责人聊看法、谈落实。

  8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规定》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划清了红线、立起了标尺,标志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更加注重防范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为新时代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抓手。

  涉及七方面24条规定,覆盖更广更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业性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乃至《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规定较为笼统,已不能有效覆盖和指导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

  《规定》从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安全设置、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养老机构,还覆盖了全托、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等。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提出了不少具有针对性和个体化的措施,如要求老年人居室、休息室、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的具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明确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预案应当明确专门的疏散和安置措施,逐一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共同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与其他单位进行防火分隔,等等。可以说,《规定》内容覆盖更广、要求更细,有利于保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可靠性,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安全感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明确三方面贯彻落实措施,力求落实落细。老年人自防自救能力较弱,是防范火灾中的重点群体,养老机构则是防范火灾的重点区域。为确保《规定》落实落细,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在加大宣传培训方面,明确要培养一批既懂养老服务发展、又懂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师资,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培训能力,指导养老机构将《规定》内容纳入本单位负责人及其员工年度培训计划,选取部分管理规范、设施完善的养老机构,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单位,发挥以点带面、引领带动作用;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要求各级民政与消防部门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隐患通报、情况会商、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与运营补贴、等级评定、信用监管等政策挂钩,实施激励等;在加强智能防范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科技手段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应用,以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各地及时贯彻落实,创新推动实施。目前,多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工作积极部署,创新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北京市发布《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应独立设置医疗用房,防火巡查频次应做到白天每4小时1次、夜间每2小时1次;养老机构的专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失能老人火灾营救,明确营救人员、措施等。江苏省迅速转发《规定》,明确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贯工作作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培养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浙江省出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分级管理、科学施策,将消防安全落实落细。上海市召开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推进会,推进达标创建工作,引导和帮助全市养老机构提升消防安全防控能级。山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和备案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压实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本报记者 黄 瑶)

  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规定》,聚焦养老机构易发、频发、多发的安全风险,对于防范化解风险、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内容上看,《规定》由原来的“十条”拓展到“二十四条”,涵盖了制度建设、设施设置、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指明了重点方向。从约束主体上看,在将养老机构作为重点的同时,还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全托、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了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从重点风险领域看,结合养老行业特点和风险多发领域进行了细化拓展,涵盖了用火、用电、用气、用氧及装修装饰材料管理等多个方面,用最严格的要求、最细致的措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近年来,山东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心用情用力守好守牢养老机构安全底线。

  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厅领导包市督导机制,成立6个由厅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督导情况汇报,建立起研判分析、实地督导、反馈通报、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轮值检查机制,将全省16个市划分为5个片区,每季度由轮值市牵头组织专家对片区各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实现片区各市全覆盖。建立专家查隐患机制,组建了消防、燃气、疫情等方面的安全专家库,邀请专家参与检查,确保实地检查的有效性。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及时向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发送公益提示短信,时刻树立风险意识。

  日常管理“标准化”。制定下发《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印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参考样式,指导养老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效提升标杆单位创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活动,积极推广标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带动全省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梳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政策要求,细化形成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60项常态化检查指标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12项重点检查指标,为各级民政部门检查和养老机构自查提供了依据。全省养老机构均内设安全专员、质量专员、社会监督员、帮包联络员“四专员”,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风险预警“智慧化”。立足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在全省推广养老机构“智慧消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省对市考核评估指标,推动各地加快建立线下人防+线上技防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方位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建立“智慧消防”平台,今年10月底前,全省16个市将实现“智慧消防”全覆盖,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插上智慧的翅膀。

  下一步,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将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持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能力。同时,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养老机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当好养老机构“安全卫士”,全力守护“夕阳红”。(作者系山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宋 坤)

  底线安全,不容有失。《规定》对于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筑牢“防火墙”,让老年人安享“夕阳红”。

  今年年初,江苏省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为实现统筹兼顾、集约高效,将“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正在开展的全省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消防安全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坚持一同筹划、一体推进、一并落实“三个行动”。

  抓好专题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文件,组织本地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做消防安全的“明白人”,对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积极组织各类养老机构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抓好专项整治。对照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在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的基础上,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抄送地方政府和本地消委办,提请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约谈警示等综合措施进行督改。

  抓好部门协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农村养老机构、小微民营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会同消防、应急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规定》出台后,省民政厅联合省消防总队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和宣教,研究制订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以达标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筑牢“苏适养老”安全防线。(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林 莉)

  老年人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对消防、灭火、逃生等基本知识掌握不多,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直是防范火灾中的重点群体。养老机构是老年人生活娱乐、医疗保健的集中场所,并且机构里的老年多行动不便,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体伤亡事件,因此,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当前,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养老机构和设施数量也呈上涨趋势。重视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既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印发《规定》,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作出了新要求,强调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认识须提高,思想要重视,监督是关键。养老机构要提高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在行动上有所作为,切实履行好机构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监督环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到齐抓共管,各有侧重,抓住养老机构的个性特征,做好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结合养老机构的特点,通过日常教育与强化培训,把护理员岗位操作规程及技巧作为主要内容,与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结合,提高员工和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养老机构要通过加强检查,掌握一手资料,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状态,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实行逐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bd半岛·体育官网,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促进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细,为老年人安享晚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者系黑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王 辉)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从严从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坚决守住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底线。

  切实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建立风险台账,推进分类处置。将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纳入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一单一书一函”督导制度和关键时间节点集中督查通报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人到岗。

  强力推进突出问题整治。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措施,推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有关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先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十余个文件,专题部署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行动2次。

  全面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关于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的要求,省民政厅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也突出了质量安全等监管重点。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制定发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护理风险防范等地方标准5项。做好宣传教育引导,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讲授培训。各地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消防疏散演练,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事关老年人的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期印发的《规定》,对做好新形势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江西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紧迫感,从以下方面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培训。将《规定》作为指导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并向各类养老机构做好宣贯传达。通过制作培训视频片、专家解读、集中授课、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加快培养一批既懂养老服务发展、又懂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师资,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培训能力。指导养老机构将《规定》内容纳入本单位负责人及其员工年度培训计划。

  规范场所安全设置。对照《规定》要求,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养老机构设置在合法建筑内,并做好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的防火分隔、养老机构内重点设备用房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确保养老机构的楼层布置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对不符合场所安全设置要求以及“小、弱、散”的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处置;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

  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配备安全疏散辅助器材。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严格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以及具有火灾风险的设备设施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养老机构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突出防火巡查检查重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作者系江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任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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