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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围绕安保维稳和学校安全管理两大主题,着力整顿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易发多发事故领域的顽瘴痼疾,通过铁面抓部署,铁腕抓整治,铁心抓落实,牢牢守住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一排底线”,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市、县、校学校安全责任清单,构建“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链条和运行工作机制。建立市直学校和区(市)安全工作考核机制,立足日常管理,重点督促工作落实。修订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将学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教育部门党政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述职重要内容,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安全监管干部能力提升建设。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分级分类的线下线上培训,推动校园安全防范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举办一次全市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暨专题研讨培训,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干部技能提升,确保“有隐患能及时发现,有苗头能及时掌握,有事故能及时处置”。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明确兼任职务不得超过1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考核内容,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完善履职、培训、评价、激励等机制,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安全管理队伍责任心不强、素质能力较低等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3.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修订《枣庄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标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工作。市级重点指导开展校园防暴恐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安全演练,各区(市)明确区级重点应急演练项目。在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的基础上,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通勤车)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车(通勤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4.持续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坚持早谋划、早部署,联合相关部门,自4月份开始,组织开展未成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与市级媒体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6月至8月份,联合预防溺水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片督导检查,建立“现场督查—视频通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积极开展“零溺亡”区(市)创建活动。

  5.加大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力度。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溺水、交通意外等重点领域,强化源头防范。聚焦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学生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异常事件信息评估等制度。学校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动态摸排制度,建立健全特殊群体学生成长档案,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建立学校心理辅导室,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管理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督促家长承担起学生管理和教育监护责任,形成家校社共同教育管理特殊群体学生的合力。

  6.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各中小学结合“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各类专家讲座、主题班会、演讲、征文、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月底前,围绕制度措施、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家校联动等方面,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苗头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7月底前集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集中交叉检查,精准摸排欺凌防治工作死角。对排查或检查中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7.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提升。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内涵建设,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发生反弹。联合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对校园安防“四个100%”达标、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升级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抽查检查,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健全保安员管理制度。

  8.持续深化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巩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校园消防“专家查隐患”活动,按照标准配置校内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验、维护;全面完成校园既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各区(市)确保全部清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办幼儿园的砖木结构建筑等,联合消防部门进行检查,确保学校在用建筑必须达到消防标准化要求。

  9.着力提升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巩固提升学生上下学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校车公司化运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年内组织2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科学施划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在每学期开学前全面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大检查,发挥各级校车安全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坚决杜绝任何学校使用“黑校车”。

  10.加强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安全。落实《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检查、监测。巩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成果,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类饮水设备卫生管理,组织学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确保用水安全。持续开展校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液化气、生物燃油等设施进行替换。

  11.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修订《枣庄市中小学校“平安校园”评价细则》,遴选一批校园安全工作优秀研究成果,选树一批“平安校园”标杆学校。结合“平安校园”创建评选工作,对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工作亮点bd半岛·体育,可推广借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

  12.规范安全教育课程建设。自2023年开始全面落实每周开设1节安全教育课要求,探索设立安全教育名师工作室,建立专兼职安全教育教研队伍,推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工作研究能力、业务水平及安全文化育人效能的提升,组织开展市级安全教育优质课和课题的评选;规范使用好安全教育平台,继续完善“1530”安全教育机制,在重要节会和假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

  13.健全学校安全常态化督导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用好“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常态化推进校园隐患排查整治。聚集食品安全、消防整治、防范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采取学校自查、区(市)交叉检查、市级抽查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定期召开校园安全视频会议集中曝光典型问题,建立“部署、检查、反馈、整改、查验、评价”闭环式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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