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发四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近日公司印发了《蒙维公司四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制度对适用范围、相关专业术语和定义、隐患排查依据等作了说明,对各单位在安全检查管理中的职责进行明确bd半岛,并指出,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班组岗位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并在岗位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各生产厂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日至少二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并在专业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3)各车间结合班组安全活动,分厂分管领导参加,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要求,制定专用检查表,由操作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检查表,对每辆运输车运输各项证件、资质、检测进行检查,对并做好记录。
(6)公司设备部、技术质量中心各自制定设备(含特种设备)、电气、仪表与控制、工艺专项安全检查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7)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面检查。
(10)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制度对隐患整改及上报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排查整改公示、验收及销号 进行了明确,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了重点说明, 并明确了奖罚考核标准。
此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织密安全管理网络,将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