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SPORTS设备部安全培训内容设备部安全培训内容1.部门设备安全员是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的助手,协助部门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制定或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章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参加制订部门安全计划,做好防毒防尘工作。4.负责班组安全员业务指导工作,协助部门经理搞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对新来车间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bd半岛官方网站。5.深入现场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于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继续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报有关领导处理。6.经常了解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7.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负责提出防范措施。8.教育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9.搞好本部门的设备,安全设施及检查维修工作,使之保持正常完好。10.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的分析,调查等系列工作,并具体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一)、班组安全1.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安全工作的助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搞好班前喊话、班中安全检查和班后安全总结。2.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章作业有权制止。3.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具。4.对本班组的事故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保护现场、向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二)、运行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运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坚持复核。原始记录应整洁、准确可靠。3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如实反映,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长,领班汇报。4严格执行有证操作,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特别严重的,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5加强设备维护,随时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三)、教育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和实习人员)入厂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2公司级教育由后勤保障部组织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3部门级教育由部门经理负责,由部门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部门生产特点,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4工段级教育由领班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5职工在部门之间调动,管理人员参加部门运行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履行部门、领班级安全教育。6总经办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7经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四)、特殊教育1企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2对特种作业人员,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五)、日常安全教育1公司领导和部门主管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2经常开展以下安全活动: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4.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5.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原因;6.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教育电影、录像带等。7.安全操作表演。8.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9.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10.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部门或总经办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要经安全技术部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档案。(六)安全技术考核1由总经办组织对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预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2部门主管和公司级领导的安全技术考核,由总经办负责。3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经理主持,部门安全员具体执行。(七)公司级安全检查。1公司安全检查分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主管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3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部门主管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4各项专业安全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种人员进行。5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和气候特点总经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6领班和运行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7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控制点(部位),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并记入巡回检查记录表。8各项安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除按要求上报主管领导外,还应抄送总经办以便监督检查。(八)安全隐患整改管理程序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2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3必须做好隐患整改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进度。(九)检修准备1公司设施设备大修,由设备动力部组织专门的负责小组,对施工中的安全负责。2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确。经有关部门审查,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3施工负责人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4各部门按有关安全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清洗处理工作。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有蒸汽(包括惰性气体)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的出入口并挂警告标志牌。 6 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建筑 物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检查。 7 公司的大、中修,必须执行检修任务书制度;向设备部申请办理动火证、动 土证、临时电源和临时火源证、下罐作业准许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等。 (十) 检修安全规定 1 检修人员对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修规定时,持检修任务书,由岗位当班班长 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检修现场,戴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 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3 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传动皮带,并悬挂“禁止 合闸”的警告标志牌。 4 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管道,抽装盲板等必须严格 控制,有关人员不到现场不得拆装。 5 检修使用的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 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为12 伏; 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 各种导线 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 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7 检修中要统一指挥,做到: 1 四不施工,即没有检修任务书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 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 工。 2 四不拆,即设备带压不拆不紧;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 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3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夜间设警示红灯。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 装置及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一) 焊接作业 1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和普通焊工必须持证作业。 2 焊接动火,必须按分级管理规定提前向设备动力部办理动火证;并按动火证 上所签署的安全措施、批准的有效时间和动火范围进行动火作业。 3 从事气焊作业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4 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 5 做好焊接作业中的个体防护: 6 地面上施焊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地带、地沟、金属容器内要穿 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7 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作业人员应配备防静电、臭氧等防护器具。 8. 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十二) 电气检修 1 电气检修,按水电部有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有电工作业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穿戴好 劳动保护用品。 3 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票制。 4 供电部门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检修工段负责人办理,电气技术员 审查,主管批准。 5 运行部门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运行主管或经理办理,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一般正常维修,不受此限)。 6 凡是在导电设备和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 把上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牌。要符合GB2894-82《安 全标志》的规定。除挂牌人本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取掉或送电。 7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明线路确无电压,方可装接地线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的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 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 停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10 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设备动力部审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由有 实践经验的电工进行,由经验丰富的电工或技术员监护。 11. 检修时所用的临时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 (十三) 高处作业 1 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 行。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及规定的保护用品,安全带在 使用前要作认真检查,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使用后妥 善保管,定期作强度试验。 4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架、手动葫芦、吊栏、卷扬机必须按有关规定、规 程架设。 5 交叉作业,必须架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可靠的防范设施。 6 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7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施工的,应有专人监护;并备有防毒 用具。 8 直接登爬高大的塔器、烟筒的抓梯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必须经设备 动力部审查、分管副总批准。 9 高处作业应距离高压线 米以上。 (十四) 起重吊装 1 对20 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量 不足20 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 条件复杂,亦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批准。 2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指挥。要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 专业人员操作。 3 起重作业现场应设围栏,警戒,挂上禁止通行的标志牌,起吊重物下方禁止 有人。 4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