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半岛·体育济防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人防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业领域全员安全培训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人防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主线,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培训理念,坚决纠正“培训不培训一个样”的错误观念,聚焦培训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成效更明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为促进全市人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的安全素质保障。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懂安全”、从业人员“会安全”,重点解决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操作技能不强等问题,实现我市人防从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真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此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开展,由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企业分别组织开展。全部培训于4月底前完成。
市人防办负责培训市级早期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承租使用人,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确保3月底前完成。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辖区内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县级早期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承租使用人,尽量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3天,确保4月底前完成。
各类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参建企业、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企业负责培训市、县培训范围以外的其他全部人防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3天,确保3月中旬全部完成。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开展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
全市人防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各行业领域培训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方式、组织考试等。市人防办将编制下发本行业培训的通用教材,各县(市、区)、各企业可在市级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基础上,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增加个性化培训内容。
全市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要立即组织结业考试。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企业分别负责各层面考试试卷出题和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市、县人防主管部门须派员对企业组织的培训考试进行全过程盯守和监考,防止企业走过场、走形式,确保真学真考真有效。
安全培训档案由培训组织单位单独整理归档存放。培训及考试过程要如实记录,要有照片、有录像、有签字、有档案,切实做到全程留痕。特别是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切实做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一是市、县两级人防主管部门、人防从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成立工作专班,迅速调查摸清各辖区范围内参训企业人员底数,充分动员发动,积极组织实施。
二是各人防从业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保障培训学时,严格考试考核,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技术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择期补训,确保每名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率、应知应会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一是市、县两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结合人防从业企业培训需求,指导帮助企业量身定制培训计划,合理确定培训课程,拓宽安全培训供给渠道。
二是要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从基础数据收集、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违纪处理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的跟踪督导。
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把安全培训纳入督导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凡安全培训计划未落实、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县两级人防主管部门要通过严格督导检查倒逼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把开展督导检查作为落实“向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安全”的重要举措,将安全培训纳入检查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焦点bd半岛、热点、重点、难点等问题,以强化监管执法促进问题整改。要切实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倒查安全培训责任。
为确保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市、县两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定期调度本辖区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即日起,各县(市、区)人防部门于每周四17:00时前,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周调度表》(附件1)报送市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监管科)。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报送市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济防办发〔2021〕11 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人防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