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非道路移动机械首张环保号牌编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机械和可运输机械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港口码头机械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等。
本报10月23日讯今天,青岛非道路移动机械首张环保号牌“环3-FBJ00001”,在胶州市某项目建筑工地编发,标志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入新阶段。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正对申报设备的发热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机械环保代码、发动机型式核准号、发动机出厂编号、机械出厂编号/PIN码等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机械进行排放检测。最终检测结果显示,该装载机排放达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标准,可以予以发牌。
非道路移动机械适用范围广且发动机以柴油为燃料的居多,由于在用机械老旧、使用维修保养不及时不到位,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油品等原因,导致很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研究表明,1台高排放工程机械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50至80辆国五标准小汽车的排放量。
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将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今后将出台政策,未获得环保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无法进入施工现场。除此之外,第三方检测机构还将对获得编码的机械定期监督抽测,如不达标,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车处二级调研员王延进介绍bd半岛官方网站,“通过发放机械环保号码,精确掌握全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污染排放、使用地点、工作状态等情况,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