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停车路段、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清远正公开征求意见《若干措施》在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住住房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升消费载体空间、优化消费环境、稳就业促增收9方面,制定了29项措施,希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在稳定汽车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大汽车金融支持。
清远将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扩大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并将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推行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管”。
二手车方面,将全面落实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其收购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政策、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在稳住住房消费方面,清远将落实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促进二手房交易,落实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清远将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租赁房屋自住,且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时间间隔缩短至6个月。
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提取额度为500元/月/人;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最高限额提高300元/月/户,其中,多子女缴存人,按实际租金提取;租住本市公共租赁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按实际租金提取。
在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方面,除了加大五大百亿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清远还将在构建公共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络方面努力,包括加快推进以县级分拣中心、乡镇服务网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支撑的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邮政、快递和农业、供销、商贸、电信、农村客运等单位与平台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根据本地农产品寄递和运输需求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持续完善寄递冷链体系。开展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服务。通过“互联网+实体连锁店”新零售模式,助推清远鸡bd半岛·体育、丝苗米、英德红茶等特色农产品销售。加强省、市、县供销社联合合作,搭建县域直供配送子平台,推动我市优质农产品走进大湾区市场。
清远将通过乡村振兴示范带串联特色产业园区,布局发展一批精品乡村民宿、农家乐。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
《若干措施》还在提升消费载体空间提出了多项措施,包括引导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支持清城区北江两岸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响北江夜游品牌;培育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步行街(商圈),推荐符合条件的商圈参与评选省级示范步行街(商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清远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箱、电话等形式反馈到市发展改革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