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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被罚款一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被罚款一万元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因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1万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于2024年06月2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云祥路2号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进行了详述。

  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规行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给予广州市黄埔区振中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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