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保险: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发布日期: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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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保险:工程机械设备保险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期满可申请续保,被保险人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另办续保手续。
本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工程机械设备的实际价值按同类型的新机械设备出险时的市场购置价减去该设备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计算。折旧每满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新机械设备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可不计折旧。年折旧率为12.5%,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按投保时的新设备购置价; (二)按工程机械设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三)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bd半岛官方网站、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为“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