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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明路(科技路-科泰路)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明路(科技路-科泰路)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明路(科技路-科泰路)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及《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bd半岛、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发布稿)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明路(科技路-科泰路) 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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